【“信易+”应用典型案例三十八】铜陵市:创新推行守信承诺减免制度 营造涉企保证金“零压体验”
【“信易+”应用典型案例三十八】铜陵市:创新推行守信承诺减免制度 营造涉企保证金“零压体验”
来源 :信用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1-01 03:13 打印
铜陵市:创新推行守信承诺减免制度营造涉企保证金“零压体验”
一、场景介绍
铜陵市在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时,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代表反映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周转压力。针对以上问题,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铜陵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建立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目前已实现对1021家在铜执业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赋分,自企业信用分推出以来,信用分值平均上涨9.6分以上。依托企业信用分,铜陵市公管局创新推出守信“承诺减免”制度,改革工程招投标领域保证金收取制度,优化企业招投标流程,从制度层面降低企业在招投标环节的成本负担,全力为企业减负,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报送的《释放“信用红利”夯实“诚信基石”》荣获国家发改委“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全国优秀典型案例。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信用“评价体系”。会同市住建局建立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从建筑企业初始信用分、企业经营条件、社会责任、建筑市场评价、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创新、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情况等多维度量化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与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系统无缝对接,实时分享1021家建筑企业信用分数据。目前,在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系统中,企业信用分60分以上占比6.5%,40—60分占比35.4%,40分以下占比58.1%。

图1 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二)创新守信“承诺减免”。创新开展企业投标、履约保证金“信用保函”政策,对参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信用分45分以上(含45分)且近一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均可用企业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享受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信用分排名前50名的企业可采用信用承诺减免履约保证金,其中信用分排名前20名的企业免缴履约保证金,排名21—50名的企业享受减半缴纳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

图2 铜陵市守信承诺减免流程图
(三)实现保函“在线申请”。依托“一站式”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开发电子信用保函系统,创新推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极简审批模式,投标人在线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后,电子信用保函系统可迅速匹配企业信用分数据,实时响应投标企业的需求申请,响应结果全流程应用于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等场景,实现信用保函“线上申请”。
(四)打造信用“监管闭环”。会同住建、交通、水利、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企业记录不良行为,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追缴相关保证金,一年内不得享受信用减免保证金优惠政策。对未按合同履约施工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信用扣分。进一步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开展行业间联合惩戒,加大对未按信用承诺履行的失信企业监督管理力度。
(五)应用结果反馈共享情况
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信用承诺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现企业信用分、信用承诺数据实时共享。截至目前,“信用铜陵”平台已经归集全市各类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21.7万余条。
三、应用成效
(一)企业投标成本明显降低。据统计,提供信用保函与开具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相比,每年可为一家企业节约财务费用约1000万元,受到了投标企业的一致好评。工程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运用“信用保函”后,全年可直接释放企业现金流22余亿元,惠及建筑施工企业近400家,约占市场投标企业的80%。各类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有效盘活建筑企业资金,助力建筑业企业迈入发展“快车道”,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二)市场竞争活力充分释放。通过打造“承诺+践诺”监管闭环,我市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积极性明显增强。不考虑疫情影响,近3年来,全市建设工程类项目投标人数量年平均增长率13%以上,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达10%以上。所有招标文件均允许以保函方式缴纳“四金”,压缩投标保证金法定退还时限,对未及时退还的建立逾期退还违约金机制,充分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投标保证金保函替代率超过9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率近100%,实现了招投标领域企业保证金“零”压力。
(三)守信激励成效日益凸显。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间企业信用互享共认机制逐步健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实现深度应用。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推出以来,申请加入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系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由以前的500余家增长到1000余家,系统内企业数量增长近1倍,企业信用分值平均上涨9.6分。针对未按承诺履约的企业由监管部门给予失信惩处的企业4家,有效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秩序,切实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良好的市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