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六十七】全国首创电子诚信卡 打造守信激励新模式
【“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六十七】全国首创电子诚信卡 打造守信激励新模式
来源 :信用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1-21 01:50 打印
近年来,南宁市坚持以信立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取得明显成效。为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大守信激励力度,2019年南宁市启动了《南宁市诚信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工作,2020年5月8日,《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同年11月24日正式在“爱南宁APP”上线实施,试行有效期为2年。2022年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同年8月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办法》有效期为5年。南宁市诚信卡上线以来,累计37.4万人次享受了守信激励措施,获得市民的一致好评,营造社会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一、主要做法
(一)搭建自然人、法人信用评价模型,提供科学、客观的信用评分。南宁市搭建从基本信息、经营状态、社会贡献、遵纪守法、履约历史等维度设立自然人、法人信用评价模型。通过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据支撑,对南宁市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进行信用评价,为诚信卡的授予提供基础保障。
(二)设置电子诚信标志,覆盖面广建设性强。诚信卡分为自然人诚信卡、法人诚信卡两种类型。诚信卡包含持卡自然人、法人的基本信息、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等内容。自然人类别诚信标志分为爱心随行、能帮就帮、乐善好施、讲信修睦、抱诚守真、尽忠职守、见义勇为、诚至金开、救死扶伤、为人师表十类,涵盖了优秀志愿者、学雷锋标兵、捐资帮困、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诚实守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守信红名单、优秀卫生健康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15类人群。法人类别诚信标志类型分为守信践诺、童叟无欺、货真价实、食者无虑、守正规直五类,涵盖了“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质量标杆”奖项企业、食品安全优秀企业、守信红名单等法人。
(三)打造系列守信激励信用应用场景,发挥守信激励诚信模范的引领作用。诚信卡的应用坚持守信激励为主,守信激励措施主要鼓励支持给予信用良好以上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贡献的不同类别的自然人、法人提供优惠和便利等激励措施。南宁市诚信卡实施的守信激励包括自然人激励措施17项,法人激励措施12项,涵盖了政务领域和社会领域。其中:在政务领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对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自然人在评优评先、公共服务、就业、住房、创业、医疗、医保、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对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法人给予开通办理行政管理事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交押金、优先便利等优惠政策。在社会化应用领域,麦当劳、品安肉铺、唯品轩、南宁百货、爱尔眼科等社会机构给予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自然人、法人提供“信易贷”“信易停”“信易购”“信易行”“信易游”等多元化的信用服务产品,使守信者在市场活动中获得更多的优惠。
(四)“诚信卡”引入数字化技术,守信激励体验更便捷。南宁市诚信卡打破传统实体卡片的模式,采用电子卡形式加载至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爱南宁APP”。市民经过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签署信用信息授权管理协议后,可在“信用中国(广西南宁)”门户网站、“信用南宁”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南宁市民卡互联网平台等南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南宁“诚信卡”网上查询渠道。点击“爱南宁APP”首页的“信用南宁”入口可查看自然人获得诚信卡电子标志情况,法人诚信卡电子标志经自然人在“爱南宁APP”上关联企业后即可查看。电子诚信卡面上会展示自然人或法人基本信息以及所获得的诚信电子标志,有点亮标志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享受守信激励措施。根据不同的激励场景,使用方法也不一样,如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只需直接扫“爱南宁APP”的“一码通城”二维码即可;免费入景区,则需出示APP上的诚信优惠券,由景区核销;到指定运动场馆运动时,出示诚信卡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享受运动折扣等,使用非常便捷。
(五)南宁市诚信卡实施动态管理,符合现实管理需要。南宁市诚信卡电子标志名单依据自然人、法人的信用状况,结合各部门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诚信表彰、荣誉信息进行评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南宁诚信卡电子标志的自然人、法人的失信行为会及时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查实有严重失信行为或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将立即取消诚信卡电子标志。同时明确诚信标志退出机制,对诚信标志的退出和保留进行明确,其中:以年度诚信表彰、荣誉获得自然人、法人诚信标志的,享受守信激励措施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获得诚信标志之日计算,如连续获得可继续保留。
(六)规范信息安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南宁市对信用信息安全机制、查询方式、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进行了约定,确保信用信息的安全、可靠、完整,防止信息泄露,信息主体对自然人或法人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向作出认定部门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依法依规办理。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二、工作成效
2018年以来,南宁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排名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综合信用排名稳步上升,2022、2023年两度位居第7名,是2016年国家开展城市信用监测以来的最好名次,获得全国省会城市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步前十名荣誉,2023年获批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荣获全国“标准化平台网站”、“示范平台网站”;全国首创电子诚信卡模式荣获国家发展改革委点赞及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广西自贸试验区首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南宁市荣获全国2023年度行政监管类信用承诺优秀案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